晴時多雲

開戶與匯款不同人 疑中資滲透

2018/12/04 06:00

若有中資假冒外資買台股,除了可依法開罰並勒令限期出清持股。(資料照)

〔記者王孟倫、高嘉和/台北報導〕金管會加緊追查大同,又見違法「新中資」蹤影。據透露,有數個外資專戶出現「子戶」的開戶客戶原始資料與資金轉入的匯款水單「兜不攏」,並非同一關係人;依規定,若有中資假冒外資買台股,除了可依法開罰並勒令限期出清持股,負責的外資保管銀行若顯有缺失,像是未能做好KYC(認識客戶),同樣也會被視為共犯而吃罰單。

保管銀未做KYC 也會吃罰單

依規定,中資資金只能透過QDI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買台灣的股票,這是目前唯一合法管道,但前年曾爆發中國龍峰國際以外資名義,透過永豐金證券(亞洲)買入大同股票;在今年11月初,市場傳出有中資資金捲土重來,再度假冒外資悄悄買入大同股票。

金管會官員表示,因為這涉及上市公司個案情節,不方便說明進度,但「就是因為發現可疑違法情事,才會要求外資保管行說明客戶資金來源。」

對於上週五大同爆出巨量,疑似有消息走漏而讓中資「趁機落跑」,金管會官員說,若有中資違法買台股,無論現在有無持股,一樣都是違法的,不因為手上有無股票而有差別,只要抓到就是開罰。

大同納入MSCI 也可能是原因

一位美系外資券商主管分析,MSCI最新一次調整權重,將大同股票納入MSCI成分股,生效日期是在上週五盤後,才吸引外資法人買入,因而爆出巨量,未必是所謂的「假外資」落跑;相關人士認為,不能排除有中資資金,藉由這次MSCI將大同納入成分股的機會,把股票大舉脫手;換言之,是否有中資混入其中,仍須由主管機關認定。

只要證據確鑿,除了中資會被金管會開罰並要求出清持股,負責代為買股及交割業務的外資保管行,也一併有責任;金管會官員舉例,像之前的大同中資案,龍峰國際明明是來自中國上海,這顯而易見,外資保管行卻未拒絕,所以雙雙遭到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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