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鴻海內鬼廖萬城二審輕判 10年半改判1年4月

2018/11/28 06:00

鴻海集團老臣廖萬城涉收回扣,二審被改判1年4月。(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被視為鴻海集團老臣的SMT技術委員會前副主委、前副總廖萬城,被控指示下屬採購特定產品並在驗收時護航,向10家供應商收取回扣,一審認定廖男觸犯4個背信罪、犯罪所得1.6億元,重判10年半;但高等法院認定廖只構成收取回扣239萬元,導致鴻海多花新台幣7千萬元採購費用,昨改判1年4月,扣案犯罪所得239萬應沒收;檢方可上訴。

高院改判原因,是認定廖萬城被控收受鴻海集團供應商回扣及收受昇貿、晟楠公司回扣等3部分,並無法證明供應商出售品質不良產品給鴻海,難以認定廖有何違背任務的行為,因此撤銷有罪判決改判無罪。

高院判決指出,廖萬城違背鴻海總裁郭台銘及副總裁的裁示採購原則,擅自決定改採購日立貼片機36台、總金額達日幣8億6256萬多元,導致鴻海多花新台幣7070萬多元採購費用,廖男事後收取供應商的回扣239萬多元。高院昨依背信罪將他改判1年4月,鄧志賢8月,其他人均無罪。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財經】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今日熱門新聞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財經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