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撇產金不分疑慮╱蔡明忠兄弟 辭富邦金、台哥大副董

2018/08/28 06:00

蔡明忠(中)、蔡明興(左)兄弟昨分別辭去富邦金與台哥大副董事長職務。(資料照)

蔡明忠仍保金控銀行董事

〔記者廖千瑩、王憶紅/台北報導〕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日前點名富邦金副董事長蔡明忠違反產金分離原則,限期2個月改善。富邦金昨火速召開董事會通過蔡明忠辭職案,但蔡明忠仍保留金控和銀行董事;除富邦金外,台哥大也同步開董事會,一併通過蔡明興請辭副董案,富邦蔡家兄弟在同一天雙雙請辭富邦金、台哥大副董職務,撇除產金分離疑慮。

金管會日前限期改善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等人今年5月在立院財委會表示,富邦集團、遠東集團皆涉及「產金不分」,以富邦來說,台哥大董事長蔡明忠兼任富邦金副董事長、富邦金董事長蔡明興則兼任台哥大副董事長,另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則兼任遠東商銀副董事長,質疑根本違反金管會產金分離原則。

金管會8月8日發布有「富邦條款」之稱的產金分離三原則,要求金控副董事長須是「陽春副董」,只能代理董事長,且不得批公文。顧立雄日前也明確表示,從對富邦金的檢查結果來看,富邦金副董事長蔡明忠確實擁有實質決策權,與做為副董事長的權責不符,金管會已發函給富邦金,要求「文到立刻改正」。

當時顧立雄說,針對富邦金「產金分離」的檢查結果,發現蔡明忠事實上具有實質決策權,只要涉及提案到董事會的案子,統統都要經過蔡明忠這一關才能提到董事會,且北富銀的狀況也是如此。

從金管會發文至昨富邦金開董事會,大約半個月,因為已經被金管會盯上,富邦金也順應金管會的要求,昨董事會通過蔡明忠請辭副董事長一案。富邦金控表示,這是為配合主管機關產金分離政策,蔡明忠辭去富邦金副董事長,但仍依公司法第27條第二項擔任富邦金的法人董事代表人。

不過光是富邦蔡明忠、蔡明興兄弟先前互換事業版圖,長年維持分工不分治,金管會這道產金分離的紅線畫得清楚嗎?顧立雄也強調,「凡走過必留下痕跡」,想要規避檢查並沒有那麼簡單。

富邦金最近正逢多事之秋,除金管會盯上蔡明忠違反產金分離規定,先前金管會也出手重罰富邦人壽1260萬元,原因是金管會金檢期間,富邦竟刪電子郵件,被查出隱匿資料等三大缺失,且一年內不得新增委託國外代操投資業務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