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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旺友聯7大缺失 吞240萬罰單、4糾正

2018/07/20 06:00

旺旺友聯產險台北總公司。(資料照)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金管會昨表示,旺旺友聯產險辦理保險業務共有七大缺失,已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包括違反內稽內控等,因此依法核處該公司240萬元及4項糾正。

未落實收費出單 累犯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王麗惠表示,旺旺友聯七項缺失中,三項處以罰鍰、合計開罰240萬元,另有四項缺失被糾正。首先,旺旺友聯未落實收費出單機制,辦理汽車保險收費作業時,支票兌現日未依規定在保單生效日2.5個月到期,且該缺失並非首例,2017年就開罰過,旺旺友聯卻未改善、再犯,因此核處120萬元。

其次,旺旺友聯承保巨大保額商業火災險附加之天災保險及汽車竊盜損失險,有未依送審費率計收保險費之情事,開罰60萬元。再者,旺旺友聯辦理傷害保險理賠作業有未依規定給付延滯利息、逾期給付延滯利息,及辦理汽車保險理賠作業有理賠項目重複理算等情事,同樣開罰60萬元。

上述三項缺失被處以罰鍰,另有四項缺失被糾正處分。首先,辦理利害關係人交易對象建檔作業,有未完整建檔之情事,和「保險業與利害關係人從事放款以外之其他交易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不符。

另外,旺旺友聯逾期應收退保佣金有未依規提報董事會決議,逕行辦理轉銷,內部作業有欠嚴謹;而且,未能適時檢核出被保險人屬美國政府認定之疑似洗錢黑名單人士,比對名單及檢核機制有欠完善;最後,旺旺友聯至檢查基準日尚未訂定集團內資訊分享政策及程序,以及未訂定要求國外子公司提供有關客戶及交易資訊與相關保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