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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光在美控告聯電「侵害營業秘密」」

2017/12/07 06:00

美光針對聯電協助中國晉華開發DRAM,在加州控告侵權,聯電則聲明會捍衛自身權益。(資料照)

〔記者洪友芳/新竹報導〕晶圓代工大廠聯電協助中國福建晉華開發DRAM(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再度惹麻煩上門!繼今年九月因涉嫌違反營業秘密法被台灣檢方起訴後,全球第三大DRAM廠美商美光科技於美國時間五日,另在加州提起民事訴訟,控告聯電侵害該公司的DRAM營業秘密。

美光表示,該公司依據保護營業秘密法,與反勒索及受賄組織法的民事條款,控告聯電與福建晉華竊取其商業機密及其他不當行為;美光將積極保護其全球智慧財產權,以一切法律途徑,遏止任何不法濫用行為。

聯電︰自有製程技術

聯電透過公告回應,將委請律師處理,以維護公司權益及商譽;並強調聯電向來尊重其他公司的智慧財產權,絕無任何侵害他人權益情事,公司多年來投入大量資源研發半導體製程技術,並擁有多項專利,將循法律途徑維護公司權益。

去年五月,聯電宣布與中國福建省晉華集成電路公司簽約合作,聯電接受晉華委託開發DRAM相關製程技術;一度被外界解讀聯電將重返利基型記憶體市場。

但今年九月初,台中地檢署查出台灣美光的何姓、王姓員工跳槽到聯電,涉嫌將美光DRAM技術洩漏給聯電,幫助聯電開發三十二奈米DRAM設計規則可迅速完成,依違反營業秘密法等罪嫌,起訴何姓、王姓男子、聯電的戎姓協理及聯電公司。

有關聯電與晉華合作,地檢署調查係由晉華提供三億美元資金採購研發設備,並依進度陸續支付聯電四億美元,開發成果雙方共有,整體技術完成後,再轉移到晉華進行量產。

但聯電反擊質疑,台中地檢署偵查終結後延遲一個月才起訴,且與美光宣布擴大在台投資六百億同一天,主任檢察官在起訴隔天又投書媒體,稱讚告訴人、貶抑被告,行為不當令人起疑是司法為美光助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