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稅改拍板 明年續推長照險減稅

2017/10/13 06:00

行政院長賴清德昨主持行政院院會,正式拍板稅改方案的「所得稅法修正草案」。(資料照)

提高三大扣除額 拚年底修法 明年實施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行政院長賴清德昨主持行政院院會,正式拍板稅改方案的「所得稅法修正草案」,將提高三大扣除額,減稅利益二五五億元由超過五四二萬綜所稅申報戶共享,希望年底前完成修法,明年實施、後年申報適用;至於增訂長照保險、因應少子化等扣除額,則列入明年修法目標。

財團法人股利避稅漏洞 行政命令解決

此外,修正草案也刪除財團法人股利所得可免計入綜所稅課稅的優惠條款;但立委質疑仍有行政命令可鑽漏洞避稅,如長庚醫療財團法人去年股利所得一一四億元就不必繳稅。財政部對此表示,年底將修正相關行政命令解決,盼明年就適用。

財政部長許虞哲說明,財政部將研擬修正「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例如現行規定,若財團法人或機關團體當年度收入有超過六十%,用於與創設目的有關的活動支出,可免納所得稅,這個標準就是檢討方向之一。

許虞哲表示,這次稅改方案包括提高三大扣除額,標準扣除額從九萬元提高為十一萬元,有配偶者加倍扣除;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均從十二.八萬元提高到十八萬元。

綜所稅級距由六級修正為五級,最高稅率由現行四十五%降為四十%;營所稅稅率,則從十七%調高至二十%。

獨資合夥組織不課徵營所稅,其所得直接歸納課徵個人綜所稅,並將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稅率由十%調降為五%。

廢除兩稅合一部分設算扣抵制度,改以股利所得課稅新制取代,納稅人可選擇將股利所得併入綜所稅後再減除八.五%可抵減稅額,但以八萬元為限,或以單一稅率廿六%分開計稅、合併申報。預估全年股利所得約九十四萬元以下者,可抵稅或退稅。另為縮短內外資差距,外資股利所得扣繳率,從二十%調高為二十一%。

對於有立委提議薪資扣除額應再調高,許虞哲表示,目前整個稅改方案會讓稅收一年減少六十九億元,薪資扣除額每調高一萬元,每年稅損約三十四.七億元,財政部當然會尊重立委的意見,但也希望委員能考慮到財政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