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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模條款」圖利高薪族? 財部:中低所得者抵減率更高

2018/12/06 20:59

「名模條款」圖利高薪族? 財部:中低所得者抵減率更高。(記者吳佳蓉攝)

〔記者吳佳蓉/台北報導〕行政院今日通過「薪資費用核實減除方案」(俗稱名模條款),對有部分聲音批評,減稅圖利有錢人,財政部強調,是配合大法官釋憲修法,且中低所得者薪資所得中可減除的抵減率,仍明顯高於此次修法受惠者,並為背離租稅公平。

根據行政院版條文,薪資所得者的「職業專用服裝費」、「進修訓練費」及「職業上工具支出」,將可選擇核實於薪資所得中減除,每項上限「薪資收入的3%」,計算出的可抵減金額,若比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20萬元更高,便可採取核實減除來省稅,但須自行收集、檢附單據證明。

由於現行薪扣額20萬已經不低,加上有扣除上限限制,換算年薪至少要223萬以上者,適用薪資核實減除才划算,預估受惠者7萬多人,所得都會在一定水準以上。因此,一度遭外界質疑是圖利高所得者。

對此,財政部澄清,據大法官745號釋憲,這是稅制合理化措施,保障薪資所得者也可比照執行業務所得者,核實減除費用的平等權。

況且高所得者上述三項薪資費用,合計頂多只能扣抵「薪資所得的9%」,相較年薪50萬元小資族,不用舉證就有20萬元薪扣額可減除,扣抵率達40%,中低所得者的薪資所得抵減率,遠高於此次修法受惠族群,並未背離租稅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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