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強化公司治理 2019年上市櫃強制投保「董監責任險」

2018/09/14 15:19

金管會表示,明(2019)年起所有上市櫃公司都必須強制投保「董監責任險」。(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為強化我國公司治理、發揮董事職能,金管會表示,除了今(2018)年起,IPO新申請上市上櫃公司,均強制投保「董監責任險」,明(2019)年更將擴大適用所有上市櫃公司,每家都必須強制投保。

 「董監責任險」的全名為「董監事及重要職員責任保險」(D&O),當公司董監事因執行公司業務而被第3人提告索賠時,保險公司就會啟動理賠、支付董監事相關成本費用,但若董監事是因為詐欺或不法犯罪行為,就不在理賠範圍。

 金管會指出,國內自從兆豐案及樂陞案發生後,董事或獨董被賦予更大的責任與外界高度監督,因此,上市櫃公司若有投保「董監責任險」,就可紓解董監事的壓力,這不僅是一種保障,也有助於強化公司治理。

 從今年起,新申請上市櫃的公司都必須強制投保「董監責任險」,金管會表示,2019年起要擴及所有上市櫃;根據統計,2016年董監事責任險投保率約72%,2017年提高到76%,總計有1260家上市櫃完成投保,但仍有約400家未投保。

 金管會強調,董事會是公司運作的核心機關,而董事作為董事會的成員扮演重要的角色,健全董事會職能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環節。

 除了強制投保「董監責任險」,在發揮董事職能方面,金管會還將推動下列措施,包括:「擴大審計委員會之設置」、「興櫃公司設置獨立董事」、「設置公司治理人員」及「董事長與總經理如為同一人時,公司應增加獨立董事席次」等措施,以強化董事會的監督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