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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50萬戶多口之家小確幸!財部修基本生活費公式 明年可望實質減稅

2018/09/03 11:24

近150萬戶多口之家小確幸!財部修基本生活費公式,明年可望實質減稅(資料照)

〔記者吳佳蓉/台北報導〕百萬戶多口之家,明年5月申報綜所稅,可望實質減稅!財政部日前預告修正「納稅人權益保護法」,重新調整可於綜所稅中剔除不課徵的「基本生活費」計算公式,預計將有149萬申報戶受惠,稅損也暴增10倍至42.56億元;主要受惠對象集中於多口之家。

納保法去年12月28日上路,首次立法保障國家不可對民眾「維持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課稅,而所謂基本生活所需費用,則是依主計總處最近1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60%計算;以去年標準計算,每人都有16.6萬元保障不課稅。

對如何將上述基本生活費用保障,落實在綜所稅申報上,也訂有1套計算公式,現行為
為每申報家戶的「免稅額+標準/列舉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上述總額若不足涵蓋該申報戶中每人「基本生活費」的加總金額,兩者差額,將可額外於計稅時減除。

財政部官員表示,不過,在定期檢討時,有納稅者權利保護諮詢委員會的委員認為,依照大法官745號解釋令(俗稱林若亞條款),薪扣額性質屬薪資所得者的必要費用,不是為維持基本生活的支出,不應納入計算公式。

因此,連同薪扣額,財政部日前重新檢視各項特別扣除額性質,訂出新公式,剔除薪扣額,改以「免稅額+標準/列舉扣除額+身心障礙、教育、幼兒學前、投資儲蓄特別扣除額」的總額,作為是否已滿足基本生活費不課稅的對照基礎。

官員解釋,身心障礙、教育及幼兒學前扣除額,原本性質就是為了滿足基本生活支出所訂定的扣除額,加上稅改後,包括身心障礙、幼兒特扣額都已大幅拉高,因此納入公式,應無爭議。投資儲蓄特別扣除額則是已給予申報戶儲蓄利息定額免稅優惠,不宜再有扣除空間。

財政部表示,新公式預計回溯至今年元旦上路,明年5月申報綜所稅時適用。依據目前「基本生活費」的計算公式,只有21.9萬申報戶可受惠,稅損約4.32億元,但未來公式更改後,受惠戶數將增至149萬多戶,稅損也爆增至42.56億元左右。修正草案已在8月底預告,預計至10月底期滿。

安永執業會計師楊建華表示,預計受惠對象集中在多口之家,主因在於基本生活費保障為「每人」都有,因此,人口數越多家庭,越有可能超越綜所稅每家戶可適用的免稅額及扣除額。由於新公式剔除了薪扣額,因此,不論單薪或雙薪多口之家,將皆有實質減稅可能。

他指出,不過,由於新公式納入幼兒扣除、教育、身心障礙及儲蓄特別扣除額,因此,有學齡前或大學階段扶養子女、家戶儲蓄利息收入較高,或是用身心障礙扣除額的多口之家,因本就享有足夠扣除額保障,可能不會再因新計算公式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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