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2大疑慮!台股上市櫃公司逾4.86兆海外獲利未匯回

2018/07/09 08:03

台資藏富海外屢創高

會計師︰資金舉證困難、稅官主觀裁量 影響回流意願

〔記者吳佳蓉、高嘉和/台北報導〕當全球逾百國承諾將執行有「全球版肥咖」之稱的「共同申報準則」(CRS)之際,光台股上市櫃公司就有逾4.86兆元海外獲利未匯回。會計師分析,隨國際稅務環境動盪加劇,以及台商退休、二代傳承等規劃,龐大海外台資的確有匯回需求,但卡在現行稅務規範繁雜、台商資金明細舉證困難,加上國稅局沒能力查核、主觀認定空間大,造成「錢想回來卻不敢回來,政府想課稅卻也課不到」的現象。

資誠稅務法律營運長許祺昌指出,CRS上路後,全球經商、同時符合多國稅務居民身分的台商將面臨來自多國的課稅壓力;若單純考量稅負,原則上會選擇稅負較輕國家繳稅,例如香港、新加坡。

要符合當地稅務居民身分有門檻,例如長時間居住等;有些台商想落葉歸根,但當想把海外資金匯回,卡在實務上難證明多年來累積資金的種類及取得年份,衍生極高稅務風險,只好打消匯回資金念頭。

許祺昌認為,這是相當可惜的,觀察目前政府一年最低稅負稅收僅十多億元,其中僅部分是從海外所得而來,反映在現制下根本是無力查證、追稅。為鼓勵台商匯回海外資金,他建議應直接簡化以「全額」乘以固定稅率課徵,以解決實務困境;並搭配租稅誘因,引導資金匯回後投資政府鼓勵產業,這樣不僅可帶進稅收,也有利掌握未來台商的贈與及遺產稅情形。

簡化海外資金計稅 可解僵局

另名資深會計師分析,面對CRS浪潮,不少台商認為台灣卡在外交困境,與他國簽訂CRS不易,打算繼續躲;有些則評估成為他國稅務居民;但多數台商綜合考量退休規劃或挹注第二代在台投資等需求,想把資金帶回來,只是卡在資金回來後,國稅局沒能力查核,卻不斷挑戰、要求台商舉證。

這名會計師指出,早年台商資金放在離岸帳戶,不全是避稅考量,也與當時限制直接投資中國有關,不少帳戶都具有貿易交易功能;且海外投資,資金常是地區性移動,投資種類龐雜,的確難舉證明細。既然如此,還不如簡化海外資金計稅,採稅法既有的「推計課稅」機制,訂定固定淨利率,再乘以最低稅負稅率20%課徵,較能務實解決台資匯回僵局。

小檔案》CRS 交換金融帳戶資訊 申報準則

美國祭出「肥咖條款」(FATCA)海外追稅,其餘國家多遵照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擬訂的「自動資訊交換」(AEoI)機制,合作促進稅務資訊透明;其中「共同申報準則」(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CRS),就是為使各國能一致化交換金融帳戶資訊的申報準則。

根據CRS,各國銀行、壽險、券商、投信等金融機構,須清查所有帳戶持有者的「稅務居民身分」(非國籍),找出具外國稅務居民身分者,並將其帳戶餘額等資訊,定期、自動且系統化的交換給具課稅權的外國稅局;交換範圍除一般帳戶外,還包括保單、託管等。銀行若未盡職審核,可能面臨罰款、甚至刑責。

到今年6月,全球已有106國承諾將於今年底前執行CRS、並實際與他國展開首次交換;台灣將於2019年起執行CRS,2020年首次交換。

(記者吳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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