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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 7月10日正式上路

2018/06/26 21:49

〔記者陳炳宏/台北報導〕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DPR)建立一套嚴格的個人資料保護規範,引起全球高度關注,我國對於個人資料保護雖重視,但因個資法未設單一主管機關而採分散管理制度,對此國發會副主委高仙桂表示,將於7月10日正式成立「個人資料保護專案辦公室」,在執行面上加強跨部會協調與整合,以統籌辦理相關事宜。

國發會指出,行政院長賴清德,在5月24日行政院院會聽取國發會「因應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生效之措施」報告後,就指示由國發會研議成立「個人資料保護專案辦公室」,以因應歐盟GDPR於2018年5月25日之施行。

高仙桂25日在AIT舉辦的「2018數位經濟論壇」中表示,因為過去台灣的個資法雖然先進,但是因個資法中共有22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每個主管機關適用個資法的執行程度不一,必須要有一機關統籌。

高仙桂表示,國發會希望將來可以代表國家向歐盟申請國家的洽商適足性認定(adequacy decision)事宜,得到認定後,在跟歐盟的個資跨境傳輸部分,就沒有問題。

高仙桂說,目前台灣個資法規定,是跨境傳輸預設為允許不限制,但例外才禁止,但GDPR是原則禁止,例外允許,兩者間如何取得一致性原則是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