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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版樂陞案! 趙薇夫婦被罰、中官媒列5大焦點

2018/04/17 16:46

趙薇和丈夫黃有龍因龍薇傳媒擬收購萬家文化案,被判5年證券市場禁入和罰款。(圖擷取自微博)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針對龍薇傳媒擬收購萬家文化案,中國證監會昨(16)日公布行政處罰決定書,其中演員趙薇夫婦被判5年證券市場禁入和罰款,由於該案調查歷時一段時間,中國官媒《新華社》特別點出市場5大關注焦點,而這個用空殼公司收購上市公司的手法,與台股樂陞案雷同,相當於中國版的「樂陞案」。

樂陞董事長許金龍。(資料照)

台股的樂陞收購案是在2016年5月啟動,於同年8月宣告資金未到位破局,趙薇的龍薇傳媒,是在2017年1月與萬家集團簽訂股份轉讓協議,但在同年2月,也是因資金不足問題,原收購協議宣告中止,趙薇的手法與樂陞案的許金龍如出一轍。

中國官媒《新華社》報導,全案源起於2016年11月2日趙薇控股的「龍薇傳媒」成立,但「龍薇傳媒」資金未到位、業務沒開展,就在成立51天後與萬家集團簽訂股份轉讓協議,擬收購萬家文化29.135%股份。

收購案頓時引起市場關注,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的詢問下,發現龍薇傳媒的資金來源杠桿率極高,擬收購的30.6億人民幣(下同,約145億元新台幣)資金中,自有資金僅0.6億元(約2.84億元新台幣),杠桿率達到51倍。

最終到了2017年2月,因融資問題收購計畫中止,並以「不追究違約責任」責任結尾。

雖然龍薇傳媒認為「貿然公告」的行為不構成誤導市場,但中國證監會駁斥此說法,在行政處罰書中判定,龍薇傳媒在自身資金不足、相關融資待審批,存在極大不確定性的狀況下,用空殼公司收購上市公司,還貿然公告,對市場和投資者產生嚴重誤導。

此外,中國證監會也認為在股權轉讓過程中,龍薇傳媒通過萬家文化在2017年1月12日、2017年2月16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

中國證監會也指出,龍薇傳媒宣布收購後,萬家文化的股價大幅波動,引起市場、媒體關注,嚴重影響市場秩序和投資者信心。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中國證監會對黃有龍、趙薇、孔德永實施5年證券市場禁入,並對萬家文化、龍薇傳媒被處以60萬元罰款(約284萬元新台幣),趙薇、黃有龍等當事人被處以30萬元罰款(約142萬元新台幣),外界認為「罰輕了」;報導稱,這已是中國現行證券法,監管機構在查處信息披露違法時,能夠給予信息披露義務人及直接責任人的最高處罰,有中國律師便認為,應要修法成違法金額比例制,取代現行的定額制,才能產生震懾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