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上櫃公司子公司海外掛牌 櫃買擬三箭保護投資人

2018/02/26 17:57

櫃買中心。(資料照,記者陳柔蓁攝)

〔記者陳柔蓁/台北報導〕為保護投資人權益,櫃買中心修正上櫃公司重要子公司赴外掛牌規定,必須符合「獨立專家出具意見、提請股東會討論、3年內對子公司持股累積達10%以上或喪失控制力須揭露」3個要件,若有違反情事,櫃買中心會發函改善,進一步視情節對母公司處以1萬~100萬元違約金,或改變交易方法、暫停在櫃買的交易,直到改善為止。

櫃買中心表示,近期台灣上櫃母公司基於業務發展、鞏固客戶關係、與當地市場接軌等因素之考量,或有規劃其子公司進行策略聯盟或於海外證券市場掛牌等情事。為兼顧企業實務需求並避免上櫃公司過度移轉對重要子公司之股權或業務而有損及股東權益之情形,櫃買中心增修業務規則及重大訊息相關之規定如下:

一、上櫃公司若降低對重要子公司直接或間接持股或出資額比例3年內累積達10%以上或喪失對重要子公司之控制力時,上櫃公司應事先委請獨立專家出具意見,並提請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就專家意見書、降低持股或出資額比例之方式、股權或出資額受讓對象或所洽之特定對象是否無異常,以及是否影響公司繼續上櫃等項目予以審議、討論,以保障上櫃公司股東權益。

二、未來上櫃公司之重要子公司若於海外證券市場申請掛牌交易者,應由公司最高意思機關股東會充分討論,同時應於股東會召集事由中列舉並說明相關事項,以使股東充分瞭解,俾利股東行使表決權。

三、考量上櫃公司降低對重要子公司持股 (或出資額) 比例3年內累積達10%以上或喪失控制力,以及上櫃公司之重要子公司於海外證券市場掛牌等事項,對上櫃公司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應有重大影響,為提升市場資訊透明度,上櫃公司應於相關重要時點做適當的資訊揭露,讓投資人可即時獲得資訊。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財經】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今日熱門新聞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財經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