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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廠網分離太慢? 能源局:穩定供電更重要

2018/01/23 23:17

電力改革日台研究會邀請日本學者高橋洋來台分享日本電業自由化經驗。(電力改革日台研究會提供)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電業法修法屆滿1年,電力改革日台研究會邀請日本學者高橋洋來台分享日本經驗,提出電業自由化必須要完全落實廠網分離。電力改革日台研究會長陳弘美則批,台灣電業法訂出6至9年才能分離,根本太緩慢,政府要非核家園,只顧廢核能,不顧電業制度,不僅會衝擊再生能源發展,甚至也會影響電價。經濟部能源局強調,當前台灣電力的穩定供應,比電業自由化一步到位更重要。

電業法規定,台電6至9年內需成立控股母公司,並設發電業、輸配售電業2家子公司,落實廠網(電廠與電網)分離。陳弘美解釋,主要有2種分法,包括設立母公司交叉持股是法的分離,與實質切割的所有權分離。

陳美弘說,發電部分沒有太大問題,未來台電發電子公司會與民營業者競爭,但是問題出在送電端的輸配電業仍由台電獨佔。

她痛批,電網若還是掌握在台電手中,「發電與輸配電業仍藕斷絲連,是利益共同體」,民間根本無法和台電自由競爭,這是欺騙國民的假自由化、民眾得不到市場競爭後便宜的電價,也會令再生能源投資者怯步,導致綠能發展遲緩。

高橋洋則指出,日本東京電力公司能夠成功廠網分離關鍵是從民營轉為國營,自311福島核災後,東電無法承擔鉅額賠償金,改由日本政府接手,因此在政府一聲命令之下,成功做到廠網分離。

台電副發言人徐造華說明,台日電業環境不同,不能相提並論,況且電業自由化正在發展,還沒分離就說台電會傾向自家人不太公平,況且電業法也有電業管制機關公正監督電業之間的中立性。

能源局長林全能則是大感不解,他說,東電的廠網分離也是花了6年左右的時間才達到,台灣修法也有參考日本,事實上,台灣電業自由化是相當類似日本的發展進程,並強調電網仍由國營負責,是經過多方考量後比較適當的做法。

林全能也說,電力供應攸關經濟、民生,朝向自由化是政府目標,但每一步都要小心謹慎,台灣當前的電力穩定比一步到位的自由化更加重要。徐造華也說,現階段而言台灣需要有能力的台電來扛起穩定供電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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