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首家P2P「鄉民貸」成立 要跟傳統銀行搶生意

2016/03/24 19:17

台灣首家P2P網路借貸平台「鄉民貸」成立,鄉民貸董事長也是執行長黃智康(右)說這是一個金融體系革命性的轉變,從間接金融進入直接金融的時代來臨。(記者陳梅英攝)

〔記者陳梅英/台北報導〕台灣第一家P2P網路借貸公司「鄉民貸」正式成立,鄉民貸的董事長黃智康表示,這是個網路鄉民互相借貸的平台,借貸不需透過傳統銀行,免除原本被銀行拿走利差與高額成本。

至於外界關心P2P在台灣是否違法?黃智康表示,他曾洽詢主管機關金管會,獲得回應是說P2P非屬金融特屬業務,也就是說,P2P根本不需要金管會許可,自然也沒有金管會是否開放的問題。

儘管如此,黃智康說,鄉民貸仍會秉持「三不一」沒有政策。「不借款」避免違反銀行法、「不放款」沒有違反公司法、「不儲值」就不會違反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單純作個搓合的網站平台,且在會員前債未還,就不能再借第二筆,以保護會員不構成違反銀行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的法律規定。

過去投資人把錢放在銀行,一年定存利率約1.2%,但銀行放款出去,以信用卡動用循環利率約15%來看,中間利差高達13.8%,黃智康說,網路時代,透過P2P,有閒錢的人把錢直接借給有需要的人,投資報酬率就能從1.2%拉高至10%,借款人負擔的利息從15%降至10%,少掉了銀行的高額成本以及銀行家要求的利潤,借貸雙方都能互蒙其利,唯一要負擔的風險就是台灣平均約3%的違約率。

為了降低違約的風險,黃智康說,鄉民貸的特色設計了風險分散機制,不一定要大額1對1貸放,即使1000元也可以投資,打破了民間借貸專屬於市場金主的局面,讓小老百姓也能夠直接參與,充分符合P2P的金融民主化精神。

在風險控管部分,黃智康強調,銀行怎麼做,他們就怎麼做,會員要求實名認證、綁定銀行帳號,透過銀行作姓名檢核,一但發現資料不相符就會退款,杜絕淪為洗錢管道,針對借款人,還會向銀行一樣要求提供聯徵信用報告,並有專人直接面對面接觸,除拍照、攝影還會嚴格檢查身分證等相關證件。

若不幸還是發生了違約,鄉民貸則可提供資料協助投資人提告,但黃智康表示,鄉民貸的確可以服務那些在銀行不容易借到錢的人,但真正鎖定的客群則是希望降低借款利息、信用正常的客戶。

鄉民貸的風險控管團隊是由沈大白博士領軍,沈大白是美國杜蘭大學財務經濟學博士,台灣信用評等領域權威,也是一銀的監察人,團隊成員還包括曾在國內多家大型銀行風險控管部門主管、數十年在銀行第一線實務放款資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