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彰銀案一審延後宣判 明年大選後才揭曉

2015/11/24 18:35

爭議多時的彰銀案延後宣判,圖為彰化銀行總行。(資料照,記者盧冠誠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爭議多時的彰銀案,又要拉長戰線!地方法院原本裁定明天上午要宣判彰銀案,但今天卻臨時通知雙方,還要在12月23日再召開一次辯論庭;換言之,若以時間來推估,宣判日期勢必延至明年1月16日總統大選後。

去年12月,泛財政部為首的泛公股拿下彰銀過半數董事席次,導致彰銀最大股東-台新金失去經營權,因此,台新金透過法律途徑向台北地院提出「確認契約存在」之民事訟訴。

台新金對本訴訟案提出「先位求償」與「備位求償」:「先位求償」是要求返還原狀,也就是恢復台新金對彰銀的經營權;若財政部無法返還原狀,「備位求償」則要求財政部賠償150億元。

台北地方法院在10月下旬首度召開民事辯論庭,台新金與財政部雙方也透過委任律師進行攻防;當時,地方法院已經火速裁定,11月25日做出一審宣判,不料,今天突然緊急宣布延期,引起多方揣測。

市場人士認為,無論一審宣判結果如何,雙方仍可再上訴,但目前總統大選在即,本案很容易被拿來政治解讀;若法院認為,仍有疑點需要釐清而召開辯論庭,將宣判日期延後也是妥善安排。

台新金則表示,完全尊重司法機關審判程序與過程。

台新金則表示,完全尊重司法機關審判程序與過程。圖為台新銀行。(資料照,記者盧冠誠攝)